第九条企业存在下列情形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一)存在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者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的
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要知法守法,诚信经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启示意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不得篡改、伪造监测数据。
第六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责任追溯制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查处情况】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公司通过人为干预,缩短采样时间得到噪声监测数据、未开展现场监测或未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现场监测出具部分数据
本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据《标准化法》《环境保护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弄虚作假行为调查处理办法
(五)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其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六)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不得未经检测出具环境监测数据。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8月汛期,南四湖流域多个断面出现ⅳ类至劣ⅴ类水质,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浓度明显超标。...卫星遥感监测数据表明,至2020年10月,南四湖水体富营养化程度高的水体区域占比24%,黑臭指数高的水体区域占比15%,水体悬浮物浓度高的水体区域占比14%。
上述行为属于《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断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八)项“故意改动、干扰仪器设备的环境条件或运行状态或者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监测设备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或者人为使用试剂、
二、查处情况广西某环境检测公司上述行为符合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第四项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启示意义】环境监测数据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数据,是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环境管理的“顶梁柱”,是排污单位及时发现环境管理问题的重要抓手。
、伪造环境监测数据,出具虚假环境监测报告。...》第五条第六项的情形,存在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该公司上述行为符合弄虚作假情形,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二、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八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该公司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近年来依法查处的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复核复查,对仍存在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2023年10月,媒体披露两家第三方机构涉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后,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实施挂牌督办,并多次派出专案组赴现场督导。...两起案件的宣判,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和刑事司法部门遏制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滋生蔓延的坚定立场,体现了对违法犯罪分子严惩重罚的坚定决心。
在环境监测领域,运用移动物联网技术实现信息采集、存储和追溯,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加强网络监测和优化,面向移动物联网用户需求提升网络质量。(二)提升网络智联能力。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联合实施监管。
各地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据《标准化法》《环境保护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联合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严厉查处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
》(法释〔2016〕29号)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2023年8月2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启示意义】准确、真实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是开展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支撑。少数第三方机构为攫取非法利益,跨越法律红线采取弄虚作假方式,违规开展监测活动,屡查屡犯、不知悔改。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五条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企业工作人员通过纯净水、自来水稀释实际水样干扰在线监测数据的行为,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六项、第八项规定,应当认定为篡改监测数据。
二、查处情况该公司上述行为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一项“篡改、销毁原始记录,或者不按规范传输原始数据的”情形,存在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法释〔2023〕7号)和《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以及《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沈阳市生态环境部局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 社会监测机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环境监测数据不实、虚假情形的,市生态环境局、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第十二条
已完成环评的产业园区规划和煤炭矿区、水利、水电、轨道交通等专项规划包含的建设项目,在规划期内,项目环评可简化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选址的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等内容,可直接引用规划环评中符合时效性要求的现状环境监测数据和生态环境调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