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其附近的广场、公园、交通要道、商业区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组织开展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数据和声环境质量报告
九、加强噪声防治技术支撑,提高噪声监管监测能力,科学设置各类噪声监测点位,推进噪声数字化监管平台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自动化等建设工作。...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及时完成并适时更新调整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省、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设置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第二章 噪声污染防治标准和规划第十一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现状以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划定本行政区域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将主要用于居住、科学研究、
;1、声环境质量监测:市区及各功能板块120个区域声环境、51个道路交通声环境、10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2、海水浴场专项监测:对连岛海滨浴场和苏马湾海水浴场开展专项监测。
近年来,山西省太原市坚持以服务人民为导向,以科技支撑为手段,进一步加强声环境质量监测和噪声污染防治,为城市居民创造了宁静的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目前,太原市声环境质量状况如何?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如何布设?
调整优化本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统筹开展本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工作。2025年起,全面实现本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统一采用自动监测数据评价。
第十六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设置噪声监测网络,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交通要道、商业区、大型建筑工程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组织开展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和声环境质量报告
共布设市县两级噪声监测点位9555个,初步完成声环境质量监测网建设。三是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方面。...一是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方面。建成覆盖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城市大气监测站点201个,所有站点均实现6项指标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实时发布并与省级联网。二是声环境质量监测方面。
政策要点 新修订的《噪声法》明确提出,要求环境部门组织开展全国声环境质量监测,推进噪声监测自动化,统一发布全国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除《噪声法》外,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就有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方案包含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水环境质量监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监测及农村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卫星与无人机遥感监测、环境质量报告、专项监测及工作、环境监测外部质量监督与核查、生态环境质量报告报送
市级事权主要包括:污染源执法监测、应急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农田灌溉水质监测、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瞬时监测等服务于地方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的监测事项及相应的质量控制工作
按照省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开展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
显示,我国目前有超过60%的城市受到声环境污染的影响,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生态环境部对全国311个城市进行声环境质量监测,其中夜间声环境质量不达标的超过三成。
2018年,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围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与调整、声环境质量监测、环境噪声投诉与处理、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绿色护考”行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发布了203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有关的法规
全省现布设有约150个噪声自动监控站点,主要用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5.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三年建设规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省“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趋于完善,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
(四)项目实施内容完成弥勒市2017年度环境监测、监察工作:1.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考核,包括声环境质量监测、大气降水环境质量监测、饮用水源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四)做好声环境质量监测。逐步将县级以上所有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的城市纳入声环境质量监测网。加强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道路交通噪声、城市功能区噪声例行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声环境监测质量异地检查和抽测。
(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配合)4.声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区域环境、道路交通、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在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敏感场所开展监督监测,对道路交通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逐步开展噪声自动监测。
(四)声环境质量监测加强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道路交通噪声、城市功能区噪声例行监测与评价。(五)生态遥感监测做好生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
(五)声环境质量监测。优化调整9个中心城市区域、道路交通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加强对城市敏感点的监测。...(六)辐射环境质量监测。优化省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逐步推进市(州)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建设,完善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声环境质量监测方面,优化调整9个中心城市区域、道路交通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加强对城市敏感点的监测。...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城镇供水水质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方面,2019年底前,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基础数据库,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管理系统。
为加强全国声环境质量监测技术和经验交流,促进声环境质量监测质控水平提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自2009年开始,每年都开展全国声环境质量监督性监测工作,现已完成对全国31个省份101个城市2000多个监测点位的现场噪声抽测比对工作
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长张仁泉表示,同时建立的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能够实时、准确掌握城市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和城市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的环境状况及其影响因素,为进一步改善声环境质量监测提供技术依据,实现苏州区环境噪声监测的现代化
声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区域环境、道路交通、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对车站、建筑施工场地等敏感场所开展监督监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噪声功能区划分,开展功能区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自动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