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未造成生态破坏的;(三)排污单位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放污染物,但环境保护设施已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四)建设单位未依法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验收,但水土保持设施运行良好,未造成重大影响且能尽快开展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
该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属于《关于印发太原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并环发〔2021〕14号)第四条第(六)项(通过暗管、溶洞、天然裂隙、渗井、渗坑、雨水管道、槽车或者灌注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
(四)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五)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六)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查处情况刘某某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规定。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处罚:(一)两年内因同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3次及以上的;(二)在重大活动保障期间、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等特殊时间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在重大活动环境保障地区、环境敏感区
该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灌注等不经法定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规定,2024年1月11日,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是指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1.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2.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处以拘留:(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擅自开工建设的;(九)拒不执行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限产停产决定的;(十)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第八条 对日常监管中难以发现的、侵害公众利益、环境危害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实施奖励:(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依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包括以下情形:(一)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近日,如皋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跨域审结一起运维人员与排污单位人员串通,通过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方法违法排放污染物污染环境案件,运维单位工作人员止丰(化名)、重点排污单位工作人员丙椿(化名)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3.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实验区内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发现被检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可以对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设备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对公众反映
查处情况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规定。
查处情况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规定。
“cod去除剂”主要组分为氯酸钠,该物质并不能真正去除水中的cod,只是掩蔽了cod的测定过程,使得cod的测定结果偏低,该污水处理厂使用该物质处理污水,应认定为“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方式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
、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