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提供延伸服务,协助其生成并领取电子标签、建立电子管理台账等。
(三)定期向社会更新公开危险废物持证单位信息我局将定期公开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许可经营种类、数量等内容。产废单位应遵循就近处置的原则
,制定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应急预案等,具有与所收集危险废物相适应的分析检测能力,不具备相关分析检测能力的,应委托具备相关能力单位开展分析检测工作。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近日,沧州市公布了2024年第一季度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及经营项目建设情况,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危险废物产生约12.18万吨,建成投运的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计16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能力合计
各区应严格落实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属地监管职责,牵头负责区级审批发放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
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完成报告表备案,并作为变更或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依据。...(四)实施“零增地”改扩建项目环评备案管理产业园区内的集成电路制造及配套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在实施不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零增地”集成电路改扩建项目时,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可由审批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2023年截至12月底,全市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10家,总核准规模47.51万吨/年。...;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与小微危废收运单位收运率偏低。
(二)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应立足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支持现有持证经营单位实施技术升级改造,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原则上不建议新建同质化的危险废物物化处理设施;(三)鼓励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的单位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全省共有工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87家、医疗废物经营许可单位13家。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焚烧处置能力约92.79万吨/年,危险废物填埋能力约114.64万吨/年。
2022年,全省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利用量为45.4万吨,利用负荷率为11.3%;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处置量为2.6万吨,处置负荷率为7.7%,其中,焚烧负荷率为27.6%,填埋负荷率为8.7%
鼓励其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用电子标签、电子管理台账等信息化措施。鼓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以下简称持证单位)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提供延伸服务,协助其生成并领取电子标签、建立电子管理台账等。
截至公告发布日,全省共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68家,利用、处置总能力402.34万吨/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40家,集中处置能力11.125万吨/年。
依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新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持证单位,以及依据《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的固定污染源,应动态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市管固定污染源包括:(1)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武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上海化学工业区四至范围内的固定污染源;(3)持有上海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单位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基本情况全市共4家危险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其中,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1家,废矿物油收集单位1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1家,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试点单位1家。
《协议》还商定,在环境突发事件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因处置能力及地理位置等原因,需要跨省市应急转移处置的,经双方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后,可先行转移处置再补办相关手续,并主动配合辖区内危险废物持证单位应急处置的相关协调工作
四、试点模式以hw08类危险废物或涵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经营单位为主导单位,统筹整合持证收集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支持试点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建立“收集网点→集中贮存点→主导单位
5.利用单位申请接受不超过3家的工艺相同或类似单位产生的同类危险废物。超过3家的,应当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持证开展经营活动。(四)试点总结。
二、全省核发规模与实际利用处置情况分析2022年,辽宁省危险废物持证单位实际综合利用量约占核发综合利用能力的17.8%,实际处置量约占核发处置能力的51.85%。
截至目前,全市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已达到21家,经营类别覆盖44大类,核准经营总规模达到86.35万吨,在满足我市需求的同时可有效服务周边城市。...积极开展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转运试点,2家综合收集转运试点企业获批,综合收集能力达到15.5万吨,实施“执法+专家”的危险废物安全和环境监管模式,聘请安全专家联合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风险隐患排查,坚决守住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安全和环境底线
四、试点模式以hw08类危险废物或涵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经营单位为主导单位,统筹整合持证收集单位(以上统称试点单位),支持试点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建立“收集网点→集中贮存点→主导单位
截至目前,全省具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资质的持证单位40家,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达到206.6万吨,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基本满足需求。...在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方面,青海科学谋划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布局,有序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明显提升。
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18家,其中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11家,总利用处置能力37万吨/年;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4家,总收集能力12万吨/年;废油收集单位2家
截至2022年底,全市共有危险废物持证单位44家(含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企业7家),年处理能力179.1万吨。我市危险废物在线转移平台注册用户达1.8万家,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全部实行网上办理。
各市生态环境局要指导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贮存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公示废铅蓄电池持证经营单位信息,倡导各废铅蓄电池持证经营单位签订联合自律承诺书,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工业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持证单位17家,规模30.33万吨/年;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置持证单位11家,规模29.94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持证单位4家,规模14.95万吨/年;其他处置方式84.40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