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推动50家企业入选工信部废钢准入条件企业,废钢加工能力2600万吨。推动本溪、铁岭等5市国家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和16个园区循环化改造。
建成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1家下属企业获评国务院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荣获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大禹水利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高端陶瓷膜试验生产基地顺利产出成品并取得涉水批件,具备市场准入条件
严格执行《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等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管理规范,坚决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
三、试点程序(一)试点申请试点申请单位应具备准入条件,有试点意向...二、试点单位准入条件(一)规划选址申请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收集贮存设施选址原则上应位于合规设立并已完成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内,或者为二类以上工业用地或危险品仓储用地、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要求
整合单系列生产能力5万吨/年及以下、改扩建单系列生产能力2万吨/年及以下、以及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指标达不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的再生铅项目。...2.推广应用中小水电机组节能增效关键技术,对具备改造条件的小水电站实施增效扩容改造和生态改造。
前身为成立于2011年4月的马鞍山马钢废钢有限责任公司,是工信部公示第二批符合废钢铁加工企业准入条件的企业。2022年其经营规模超过3500万吨,营业收入1120亿元,市场份额超过20%。
严控“两高一低”项目准入。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新建、改建、扩建的项目必须符合相关项目准入条件,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
严格取用水审批,对不符合产业准入条件、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等管理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新增取水,对水资源超载区域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审批。加快推动用水权改革,激活用水权交易。
在保证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有关准入条件的大型水电站、风电和光伏基地等清洁能源开发项目建设,引导矿产资源、绿色电力能源、高原特色农业、文旅资源、生物资源等资源经济高质量发展。...严把各类开发区准入关口,严格能耗、水耗、物耗、环保、产业循环链条等准入标准,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污水收集处理及回用、固废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等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本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根据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的通知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
对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火电行业新(改、扩)建等项目排污权指标按需划拨;其他行业单项目单指标划拨量原则上不超过总需求量的50%。...第十条各设区的市申请划拨自治区级储备排污权的,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会同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水生态环境处、法规与标准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等相关处室(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进行条件审查
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法定规划和环境准入条件等前提下,对具备基本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短期内能补正的,实行环评“容缺”受理,建设单位可在技术评估、公示期间补正材料。...三、优化环评审批流程(五)实行并联审批,精简环评审批前置条件,取消无法律依据和不必要的受理材料,将初审意见或技术评审,改由内部程序办理;制定环评文件审批工作指引、环评文件审批全流程服务指南,进一步统一全市办理要求
对符合环境准入条件的火电行业新(改、扩)建等项目排污权指标按需划拨;其他行业单项目单指标划拨量原则上不超过总需求量的50%。...第十条各设区的市申请划拨自治区级储备排污权的,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综合处会同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水生态环境处、法规与标准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等相关处室(单位)按照职能职责进行条件审查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产能置换等相关项目准入条件,严格执行相关目标控制要求,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
第二章 准入总体要求第三条 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须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等政策规定和要求
6.化工园区应结合产业规划,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化工园区产业发展指引、“禁限控”目录和安全准入条件,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入园项目应符合国家、全市和地方化工产业政策、规划有关要求。...2.化工园区选址布局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相关要求,严禁在地震断层、地质灾害易发区、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等地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再次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24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本生态环境准入条件2014年首次发布,2017年第一次修订。...一、通则(一)适用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生态环境准入条件(以下简称“生态环境准入条件”)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重点行业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相关环境管理活动,编制涉及相关行业的产业和区域发展规划参照本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执行
第六条政策制定机关应当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对经营主体参与投标活动,不得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一)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经营主体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二)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第十条 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及项目准入条件。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入园项目应符合国家化工产业政策、规划有关要求。...产业规划应结合当地土地资源、产业基础、水资源、环境容量、城市建设、物流交通等基础条件进行编制,符合国家化工产业政策和所在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及化工产业发展规划。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应当坚持布局科学合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兼顾区域统筹的原则,符合环境准入条件。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
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在投资管理、规划用地、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强制性规范标准等严格把关,坚决防止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两高”项目建设。...(市生态环境局负责)2.落实环境准入规定。进一步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引领作用,加强规划环评、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纳入试点的园区,可对范围内所有符合准入条件、同类型的报告表类项目开展环评“打捆”审批,各建设单位可共同编制一个环评文件,由环评审批部门出具一个批复意见。...各市可选取符合条件的园区制定试点工作方案,经省生态环境厅审核后确定试点名单。
第九条【项目选址】 项目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等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定防护距离,落实节约用地等要求。...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项目所在地生活垃圾资源调查、建设条件论证等可行性研究,以及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审批核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上述分析,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及准入条件:厂址位于十堰市张湾区柏林镇枧池沟,周边环境条件良好,选址合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第三条 建设项目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要求、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