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黄河流域地表水水质监管,确保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保持稳定,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扎实开展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专项行动,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消除劣v类水体,纳入考核的13条沿渤海城市行政区域内国控入海河流总氮浓度相比2020年实现负增长。(省生态环境厅)6.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力争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新增完成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和较大面积劣v类水体。协同推进畜禽养殖氨等臭气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等扰民问题加强排查整治。
,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黄河干流水质保持稳定,丹江口水库陶岔取水口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
,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黄河干流水质保持稳定,丹江口水库陶岔取水口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
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十四五”国控、省控断面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3.3%,国省考断面劣v类水体比例为0%,国控断面所在水体一级支流基本消除劣v类,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
83.3%,劣v类水体和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伊河、洛河、汝河上游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70%,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浓度不高于4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2.5%,重污染天数比例不高于1.8%;8个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省定目标,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100%,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卢氏县水源地安全保障区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
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低于4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6.5%,重污染天数比例不高于1.5%;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省定目标,劣v...生态环境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低于4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6.5%,重污染天数比例不高于1.5%;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达到省定目标,劣v
60%,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2%;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稳步提高。...到2025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6%,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力争达到60%,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80%以上,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丹江口水库陶岔取水口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实现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6%,城镇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得到进 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有效治理,溢流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
到2025年,实现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全面得到有效治理,溢流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再生水利用量大幅提高,污泥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
75.6%,劣v类水体和县级城市、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黄河干流水质保持稳定,丹江口水库陶岔取水口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
25mg/l、氨氮不高于1mg/l、总磷不高于0.2mg/l,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完成水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任务,化学需氧量消减50吨、氨氮消减5吨。...地表水ⅲ类水体比例达到75%,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海河海津大桥断面、津河马场道断面、卫津河纪庄子桥断面达到ⅲ类水质考核目标,外环河微山路断面水质考核高锰酸盐指数不高于8mg/l、化学需氧量不高于
优良水体比例显著增加,2022年监测五大水系河流共计105条段、长2551.6公里,其中优良水质河长占比77.9%,与2013年相比,增加了28.1个百分点。劣v类水体动态消除。
开展国控、区控地表水断面周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对城区重点支流水体的治理力度,逐步消除水体污染现象,确保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2020年,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99.9%,较2015年上升7.8%;全市17个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无劣v类水体;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实现城乡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城镇地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有效治理,溢流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
永城境内浍河黄口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水质标准,沱河小王桥断面水质达到ⅴ类水质标准,包河马桥断面水质达到ⅴ类水质标准,三个断面达标率均满足考核要求,消除劣v类水体;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于ⅲ类比例(扣除铁锰天然背景值超标因素)为100%。...搬迁改造危险化学品企业3家,实施试点修复项目3个,完成耕地质量类别划分,优先保护类耕地占比达99.85%。美丽乡村保卫战。
碧水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5个地表水省政府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为100%,其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为60%,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全市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达92.9%,省控以上断面达到省级考核目标,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城市、农村黑臭水体持续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