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19日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详情如下: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 的通知各地(
巢湖市某建材有限公司轻微违法免罚案案情简介:2024年1月4日,合肥市巢湖市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对巢湖市某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配料口西侧物料堆场有石粉堆存,部...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还存在擅自删除超标数据、伪造原始记录等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之四云南某酒店有限公司风景名胜区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办案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案件启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行政机关在自然保护地监管过程中坚持包容审慎、宽严相济、教育为先的理念,在严厉打击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对未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轻微违法行为予以教育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现公布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大兴安岭地区生态环境局办理的一批轻微违法“减免罚”典型案例,并对办案单位提出表扬。...启示意义对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通过责令整改而非直接处罚的方式,既达到了纠正违法行为的目的,又避免了对企业造成过大的经济负担。
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根据应用情况动态调整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更好服务市场主体。
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第三部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有关规定,鉴于该公司为初次违法,且经责令改正后及时完成整改,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启示意义】生态环境部门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这不仅是一种执法方式的转变,更是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生动展现。...但鉴于该公司违法行为系首次发现,且经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完成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江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
青海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有关要求,规范我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
12种轻微违法细化了不予处罚情形,探索首违不罚、轻微违法不罚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参照《江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2022)》和《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有关规定,鉴于该医院违法行为属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且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
案件启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某些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这不仅是一种执法方式的转变,更是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生动展现
鉴于该公司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在《2022年自行监测报告》中完善2021年缺少的甲烷检测数据,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江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2022
争议焦点2:原告超标排污的行为是否属于轻微违法、应当或者可以不予处罚的情形?...故原告关于轻微违法应当或者可以不予处罚的意见,法院依法不予采纳。综上,宜昌市河流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故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不予支持。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重新印发《厦门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对于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等14类符合条件不予行政处罚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作出详细规定。...第十条 本办法和清单所称的“初次”,是指当事人本次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逆向计算五年内的初次违法。附件:1. 厦门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试行)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进一步提升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适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省生态环境厅筛选汇总了6起各地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执法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供各地学习交流,并对武汉、荆州、十堰
各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采用宣传教育、帮扶指导等方式,办理了一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为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导作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梳理公布4起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并对办理相关案件的梧州、钦州、来宾、桂林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表扬。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征求《宁波市生态环境系统从轻减轻处罚适用情形》意见的公告,其中规定对23类复合条件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4类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详情如下: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减轻、不予处罚的实施意见(试行)第一条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和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鉴于该公司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第一批)》第一条的规定,池州市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决定对该公司不予行政处罚
第六条 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领域实行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已制定公布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中,相同事项的适用条件与省免罚清单不一致的,执行省免罚清单,省免罚清单未列明但当地免罚清单中予以明确的事项,可继续适用当地相关规定。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3年第一批)》和《辽宁省生态环境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度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第一批)》意见的函,详情如下:关于征求《辽宁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并贯彻落实《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2021—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根据《关于全面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的指导意见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求《山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公告,拟对部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罚或首违不罚,详情如下:关于征求《山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规定,依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结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省生态环境厅筛选汇总了4起各地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执法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供各地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适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为在生态环境领域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鼓励企业自觉守法,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4月出台了《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共明确了15项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
以2020年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规定为例,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以行政处罚的条件之一是“在本省范围内本年度首次被查获
案例九至案例十一为查处的轻微违法免于行政处罚以及涉及土壤污染、噪声污染等生态环境保护新法、新领域的典型案件。...今年以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对超标排污、偷排偷放、自动在线数据造假、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等主观故意、顶风作案的违法企业实施严查重处、严厉打击,对情节轻微环境问题坚持服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