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针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提出促进危险废物收集便利化和转移快捷化;动态健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保障体系,促进区域处置设施共建共享;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和处置方式,优化偏远地区收集处置方式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利用处置保障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继续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支持新建或经改造符合标准要求的危险废物焚烧、生活垃圾焚烧等设施应急协同处置医疗废物。偏远地区应建立符合基层实际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长效机制。
二、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保障能力(一)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转运效率促进收集便利化。持有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许可证的单位应提供规范有序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服务。
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组织对79家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按时完成整改。...对272个涉危险废物单位组织开展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督促开展对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5180余家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加强对5家已发证企业监管。
有色金属冶炼废物、铝灰(渣)、铅蓄电池和含铅废物、废酸、泥磷等典型危险废物利用单位产能过剩;危险废物焚烧和填埋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兜底保障能力充足;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产能过剩明显。
从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及设施运行情况来看,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均过剩,特别是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废催化剂(hw50)、铝灰(hw48)、废酸(hw17、hw34)、废包装物
提升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利用处置能力,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平陆运河土石方资源综合利用与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
二、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分析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共计66家(包括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单位13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28家(含清洗废包装桶单位5家);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33家,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基本情况截至2024年12月5日,乐山市危险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6家,其中,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1家,危险废物利用单位1家,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理单位1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共9家(包括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7家,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收集单位2家)。...公告如下: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
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市场,在投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时,应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并充分衔接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防范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焚烧、物化和填埋等无害化处置能力主要集中在龙岗区、宝安区和福田区等区域,利用能力在福田区、宝安区、光明区、坪山区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等区域均有分布。全市危险废物收集项目共25个,核准收集能力57万吨/年。
2023年,广东省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竞争激烈,广州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平均负荷率仅28%,危险废物收集设施平均负荷率仅15%,收集利用处置设施低负荷运营。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和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粤环办函〔2024〕14号)、《关于印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和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可收集以下范围的危险废物:1.企业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10吨(含)以下的小微企业,年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总量10吨以下的其他单位。
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建设规范有序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危险废物转移遵循就近原则,不鼓励大规模、长距离转运处置危险废物。
请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市场,在投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时,应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并充分衔接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防范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全文如下:为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项目,优化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项目,现发布济南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山东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建设引导性公告》,统筹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有关情况,优化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布局
二、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分析截至2023年底,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18家(不含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危险废物收集中转贮存试点单位17家,危险废物豁免利用单位4家。
各市生态环境局要明确收集单位的服务地域范围和收集废物类别,收集单位应重点为收集范围内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同时兼顾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学校等单位和社会源,以及年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总量
加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等重点行业危险废物(废母液、废反应基等)收集、利用、处置技术指导,指导相关企业及时开展危险废物属性鉴别,依法做到废物全量收集和按照废物属性实施管理,防止发生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
原则上不鼓励新建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已有小微企业危废收运单位的县(市、区)原则上不鼓励新建小微收运单位,新建的项目需充分论证,满足地方规划要求,严格建设标准,鼓励现有的危险废物收运单位与市内利用处置单位以联合经营等方式开展危险废物收运工作
从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及设施运行情况来看,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均过剩,特别是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催化剂、废活性炭、铝灰等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及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明显过剩。
同时,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区域分布不均,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与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收运率偏低,少部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有待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