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建设以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油/水、烃/水混合物或者乳化液,表面处理废物,废酸,废弃包装物、容器,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以危险废物跨省转入为主要来源的项目
不鼓励大规模、长距离转运危险废物,鼓励危险废物就近利用处置;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立足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原则上不鼓励新(扩)建以省外、市外危险废物为主要原料的利用项目;原则上不鼓励新建涉及重金属排放总量以及废酸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一)鼓励投资建设类1.特殊类别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鼓励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盐等危险废物类别开展综合利用。2.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提标改造项目。
(二)危险废物集中利用项目: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立足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慎重投资新(扩)建以省外、市外危险废物为原料的利用项目,鼓励对hw18焚烧处置残渣(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为主)开展综合利用
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的工艺、标准应对标国家同类设施的先进水平。支持填补省内空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先进安全处置技术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意见1.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原则上不鼓励新建废酸、废矿物油、表面处理废物、油漆渣、铝灰渣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意见(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鼓励工业废盐等利用能力不足的综合利用项目建设,鼓励利用处置设施技术创新;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原则上以利用处置市域内危险废物为主。
鼓励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精(蒸)馏残渣等利用能力有缺口的综合利用项目;原则上不鼓励新建产能充足的相关危险废物(如铝灰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综合利用项目。
(一)鼓励投资建议鼓励新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鼓励大中型产废单位和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园区集中收集和自行处理设施项目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意见(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原则上不鼓励废酸、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废包装桶、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等项目;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立足于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
(二)危险废物集中利用项目: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立足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原则上不鼓励新建涉及重金属排放总量以及废酸、废碱、废矿物油、废包装物、废线路板等类别的危险废物经营项目;原则上不鼓励新
(五)鼓励建设投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工业废盐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补齐利用能力短板。(六)谨慎投资油基岩屑、废矿物油等综合利用类项目。特此公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月24日
谨慎建设以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项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表面处理废物,废酸,废弃包装物、容器,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采用预处理方式和利用后的产品
(一)鼓励投资建议1.危险废物方面:鼓励新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电路板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鼓励大中型产废单位和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园区集中收集和自行处理设施项目
项目详情 本项目占地300亩危险废物减量化及综合利用项目: 1、建设内容主要有干化车间、固化车间、焚烧车间、填埋场、综合办公楼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2、项目建成后年焚烧危险废物9万吨/年,填埋危险废物
其中,鼓励投资项目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利用处置项目”出现次数较多,辽宁省鼓励废催化剂再生、废蚀刻液、废电路板、化工废盐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江西省含砷废物、钨渣、易燃性磷渣和表面处理含铬污泥等处置能力存在缺口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引导性建议为改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过剩、部分类别能力不足的局面,我省鼓励新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催化剂再生、废蚀刻液、废电路板、化工废盐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危险废物利用项目延伸精深加工产业链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意见(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原则上不再审批废酸、废活性炭、废有机溶剂、废矿物油、废包装桶、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等项目;鼓励铝灰渣利用项目;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铝灰渣等危废综合利用项目;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立足于丽水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不再批准新(扩)建以外省、市危险废物为主要原料的利用项目。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意见(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和收集项目:鼓励工业废盐等利用能力不足的综合利用项目;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原则上以利用处置市域内危险废物为主。
、废包装桶、废活性炭、铝灰渣等危废综合利用项目;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立足于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缺口,不再批准新(扩)建以外省、市危险废物为主要原料的利用项目。
(一)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利用)单位乐山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乐山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和油基岩屑综合利用项目(四川绿之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能力4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7万吨
鼓励原有综合利用单位项目技改升级,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应当以利用本市产生的危险废物为主。
拟新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2个,利用能力共3.2万吨/年;新建、改建医疗废物焚烧利用处置项目2个,利用处置能力1.28万吨/年。(三)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能力建设情况。
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设意见(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鼓励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二次铝灰等综合利用能力空缺的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医疗废物处置、表面处理废物综合利用能力短缺的项目落地;原则上不再批准新含油类危废综合利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