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开展国家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断面、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是健全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关键举措,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条例》分为七个章节,共 45 条,分别为总则、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重点建立了生态环境监测点位管理、污染源监测管理、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监测机构监督管理等制度
强化优先保护类耕地管理,加强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保护。鼓励黑龙江等省份探索开展黑土地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加强盐碱地生态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以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计划。
,近3年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为“明显变差”或“一般变差”的;(六)近3年创建工作中存在隐瞒事实的,或有关数据材料弄虚作假的;(七)近3年有其他因生态环境问题引发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应急监测,开展生态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统一发布环境质量状况信息、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包括大气、地表水、地下水、海洋、土壤、噪声、酸雨、水功能区、农村环境)、污染源执法监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环境污染溯源监测,以及温室气体监测、海洋垃圾监测、新污染物监测、生物多样性监测
8.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省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
建立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积极推动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落地应用,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共享机制,推进分区管控数据应用系统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管理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
本文件规定了河流、湖泊和水库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中的监测要素、监测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河流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及湖(库)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方法等技术内容。
第十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和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库,建立健全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机制。
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点规划建设与运行维护,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专项检查,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与运行维护,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及生态环境质量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第五条环境检测机构开展以下生态环境检测业务,依照本规定接受监督管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辐射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监测、污染场地环境调查评估
(十二)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合并,作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监管平台,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的通知。...为了保证山西省2023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明确各单位分工职责,确保环境质量监测、质量控制、人员培训、地面动态斑块验证、现场核查、管理资料评审等各环节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第五条环境检测机构开展以下生态环境检测业务,依照本规定接受监督管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辐射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监测、污染场地环境调查评估
四是开展生态质量监测推动生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遴选一批生态质量综合站,完成全国生态质量监测样地布设并开展监测。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
县级监测站全部上收至市(州)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环境监测工作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
让我们紧跟新时期国家水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步伐,不断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发展,为保护水生生态系统健康平衡,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添砖加瓦。...为积极响应国家水生态监测工作号召,准确掌握我省重点水域水生态现状,提升全省水生态监测能力水平,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质量监测部组织相关驻市州监测中心开展了2022年湖南省重点水域水生态状况试点调查监测
按照国家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技术指南,2020年-2021年,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的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显示:北京市水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水生生物物种丰富,五大水系主要干支流、重点湖泊和大中型水库监测到浮游植物
、提升系统观念,拓展生态质量监测(一)构建生态质量监测网络(二)开展生态质量监测评价(三)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四)服务生态保护监管,提升生态监管支撑能力九、深化测管协同,强化污染源和应急监测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管理办法》,以加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科学性、代表性、延续性和全面性,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在“一体化”综合评估方面,与全国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集成联网,数据信息的示踪溯源、互证互印、整合利用、深度挖掘能力大幅增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考核排名、监督预警一体推进。
个省生态环境厅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全部挂牌,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分级上收,实现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布置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统一规划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指导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第十一条 考核评价奖惩资金根据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情况实施奖惩,对评价结果为明显变好和一般变好的地区予以适当奖励;对评价结果为明显变差和一般变差的地区,适当扣减转移支付资金。...根据生态功能重要性、财力水平等因素对转移支付对象实施差异化补助,体现差别、突出重点。(三)注重激励,强化约束。健全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奖惩机制,激励地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完善全市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构建地面监测和生态遥感结合的天地一体化监测网。配合省级监管部门,探索运用卫星遥感等手段,开展环境监管。
、跨流域应急监测体系等重点工作,设立了5个专栏,从全省监测网络布局、点位优化、指标拓展、技术路线、数据评价、试点应用等方面,全面提出了“十四五”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深化数据质量管理应用、补齐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短板的一系列重点任务